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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出 处】中国信息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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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年 份】20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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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卷 号】第4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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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页 码】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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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ISSN 】1674-78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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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关键词 】
安全管理规定
用户信息
个人信息
服务
安全管理办法
电子信息
从业人员
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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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分类号 】TP39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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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摘 要】
日前,国家邮政局发布《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》,详细规定了寄递详情单和电子信息的安全管理办法,并明确指出寄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法泄露用户信息,将承担法律责任。据介绍,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包括寄(收)件人的姓名、地址、电话号码、单位名称等用户基本信息,以及寄递单号、时间、物品明细等用户使用寄递服务衍生的信息。《规定》明确指出,寄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因泄露寄递用户信息对用户造成损失的,应当依法进行赔偿;属于从业人员违法泄露寄递用户信息造成损失的,寄递企业应当依法进行赔偿,并向从业人员追责。寄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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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国家邮政局发布《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》,详细规定了寄递详情单和电子信息的安全管理办法,并明确指出寄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法泄露用户信息,将承担法律责任。据介绍,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包括寄(收)件人的姓名、地址、电话号码、单位名称等用户基本信息,以及寄递单号、时间、物品明细等用户使用寄递服务衍生的信息。《规定》明确指出,寄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因泄露寄递用户信息对用户造成损失的,应当依法进行赔偿;属于从业人员违法泄露寄递用户信息造成损失的,寄递企业应当依法进行赔偿,并向从业人员追责。寄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法提供寄递用户信息,尚未构成犯罪的,依照《邮政法》第七十六条规定予以处罚;构成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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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文献类型】
期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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